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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刑事业务十二城交流会(丹东站)“跨部同堂训 共筑法律墙” 暨刑事业务专题培训成功举办 分享

责任编辑:辽宁省律师协会日期: 2024-10-21 阅读:1,588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律师行业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凝聚共识,统一司法办案理念和标准。2024年10月17日,辽宁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刑事业务十二城交流会(丹东站)“跨部同堂训 共筑法律墙” 暨刑事业务专题培训,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大法庭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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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冰,丹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孙丽君,丹东边境管理支队法制处长吴文军,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侯德生,丹东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邹玉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马原野,辽宁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健、杨薇、李志维,副秘书长王岩东,丹东市律师协会会长刘官棠及班子成员、行业党委委员出席活动。丹东市公安局干警30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员30名、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及基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成员30名、丹东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人员及丹东律师协会专、兼职律师150名参加培训。丹东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泰俊主持会议。

刘官棠会长代表丹东律师协会为本次活动致辞。他首先对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接待以及赵丙贵教授的到来表示真诚的感谢,并对与会的各界领导、法律同仁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他指出,未来协会将继续加强与高校和知名法律专家的合作,努力搭建更为广泛和深入的学习交流平台,为协会会员提供更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机会。在大家的一致努力下,共同推动地区法律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培训由辽宁大学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及辽宁省著名刑法专家赵丙贵教授主讲。赵教授凭借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以一系列典型案例为大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益理论、违法性认识错误理论以及法律竞合问题等刑法中的重要理论。在培训过程中,赵教授分享了实践中常见的鲜活案例,如骗取贷款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等,将刑法理论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使抽象的法学理论更加贴近实际应用,为法律从业者在实务操作中提供了宝贵的指导。短短两个小时的培训令参与者纷纷表示意犹未尽、受益匪浅。

培训结束后,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侯德生发表了讲话,对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入的分享,并向全体参会的法律从业人员送上了真挚的祝福。鼓励大家在日常执业中,始终保持善良的底色,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自身执业的核心价值;同时,要养成浩然的正气,不为不当利益所动摇,坚定不移地捍卫法律的尊严。他还强调,专业能力的提升是法律工作者立足行业的根本,希望每一位法律人追求极致的专业,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以高水平的专业素养服务社会。

本次培训通过公检法司律同上一堂课的形式,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正当交流与业务合作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促进了经验的分享与智慧的碰撞,对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素养具有积极意义。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继续在各自的岗位上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践行法律人的责任和使命,为构建更为公正和谐美好的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