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律师协会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专门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
责任编辑:辽宁省律师协会日期: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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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0日下午,辽宁省律师协会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评级评价委”)在大连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评级评价委主任于传治及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省律师协会监事刘雪芹到会监督。会议由付振彤副主任主持。
本次会议上介绍了评级评价委班子成员到天津市律师协会、陕西省律师协会调研交流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工作的调研内容及成果,重点是在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工作的职责范围、侧重点、工作开展方式、探索展望等方面获得的经验和启发等内容。全体委员结合调研情况对《辽宁省律师事务所等级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充分的讨论,并对律师事务所等级评价工作开展的基础、时机、模式和具体方式方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次会议还通过了《辽宁省律师协会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专门委员会管理制度》,为下一步照章有序开展评级评价委相关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于传治主任强调,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而深远,全国范围内没有成熟系统经验可参考,需要全体委员群策群力,在形成充分共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稳步开展相关工作。评级评价委将继续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完善更加符合我省实际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建言献策,为推动新时代辽宁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