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律师协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培训
4月20日,辽宁省律师协会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实务培训,全省近500名律师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培训。
培训中,辽宁高院立案一庭庭长邓继林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详细解读了民事起诉状和答辩状示范文本工作对便利群众诉讼、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意义,帮助参训人员充分认识示范文本应用的必要性。省律师协会会长胡伟要求,要充分认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积极配合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及时反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做好推广应用工作。
鞍山作为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先行先试的地区,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已由最初的10个案由拓展至62个案由,基本覆盖常见、多发的民事、行政纠纷,部分示范文本在全国法院推广使用。海城市人民法院腾鳌人民法庭负责人陈妍为培训人员带来了主题为民事起诉状、答辩状规范化应用的实用课程。作为首批开展该项工作的法官,陈妍介绍了辽宁法院民事起诉状、答辩状规范化应用的总体情况,并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两个典型案例对该项工作的实际应用进行讲解。近年来,辽宁法院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规范化应用工作与先行调解、庭审优质化等工作同步推进,推动案件质效持续向好。陈妍就工作主要做法、成效以及规范化标准等核心内容进行细致分享。
去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出台文件部署部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工作。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已研究起草了第二批司法文本,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9个领域共计52类。此次培训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也是从辽宁司法工作实际出发,动员律师群体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充分尽快应用到日常工作中,推动辽宁司法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