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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暨《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 分享

责任编辑:辽宁省律师协会日期: 2024-07-25 阅读:1,074次

2024年7月19日,辽宁省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顺利召开,省律协副秘书长汪盛出席会议。农业农村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省律协监事尤铭川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农业农村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陆军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洪彦、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研究员、教授曹相见、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任怡应邀在会后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晓娇应邀参加培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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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由省律协副秘书长汪盛致辞,副秘书长汪盛表示:农业农村法律行业虽然相对小众,但发展空间巨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给农业农村法律行业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农业农村法律服务律师更要有所建树,为推动农村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事业贡献专业力量。

会议第二环节,省律协农专委主任姚健介绍本委员会组织架构、整体工作情况以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姚健律师表示,农专委的成立旨在汇聚全省律师界的专业力量,聚焦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需求,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此,我们精心设计了组织架构,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推进。展望2024年,我们将继续秉承服务三农、助力法治的宗旨,围绕城中村改造、村居法律顾问、乡村振兴等涉农法律服务开展工作,紧密团结全省律师界的同仁,共同为农业农村的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随后,省律协农专委副主任李陆军、郑洪锁、綦玮、赵巍分别就分管工作做出汇报:

李陆军副主任做农专委财务、外联工作汇报,强调专委会要加强与街道(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专家学者、仲裁委员会以及审判机构的联系,扩大农专委的影响力。

郑洪锁副主任做农专委的培训指导与实务研讨工作汇报,农专委将持续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与实务研讨会,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分享成功案例,探讨解决农业农村领域法律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

綦玮副主任做农专委理论研究与论文征集工作汇报,全体委员将深入研究农业农村法律问题,为立法论证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农专委将组织论文征集活动,鼓励大家积极撰写学术论文,推动农业农村法律研究的深入发展。

赵巍副主任做农专委法律公益与普法宣传工作汇报,农专委将策划并实施一系列法律公益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为农村地区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提高农专委的影响力。

本次会议是省律协农专委2024年度召开的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各位委员围绕专委会工作的开展设想、可以开展重点和亮点工作以及农业农村法律服务经验、农业农村法律服务方向等进行充分交流。尤铭川发表监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省律协章程规定,达到了会议目标。

会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在当日下午13:00开始,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省24920名“法律明白人”和500余名律师通过线下和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开展培训。本次培训有幸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洪彦讲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制度与规范;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研究员、教授曹相见讲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关于集体财产的归属与类型的分析;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任怡多讲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关于收益分配规则。

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培训,为农业农村法律服务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省律协农专委将持续加强成员间的交流与协作,共同研讨农业农村法律服务产品,提升农专委在服务“三农”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为农业农村领域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事业贡献专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