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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20年“宪法宣传周”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 分享

责任编辑:日期: 2021-04-07 阅读:17,973次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工作部署,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连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大司发〔2020〕69号),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全市开展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1月30日,在收听收看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暨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接续召开了2020年“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视频会议暨宪法宣誓仪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新主持会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基层司法所全体干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律师代表等600余人参加会议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要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秉承中国特色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阐释其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突出宣传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地区各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牵头单位要负起责任,根据宪法宣传工作需要,明确各项主题活动责任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区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与服务,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群众参与度。要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把宪法精神融入百姓日常生活。各地区各单位要发挥好网络优势,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保持并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社会影响力。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是司法行政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积极参与并组织做好宪法宣传工作,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为牵引,推动宪法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为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