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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赴皖交流 助力监督工作新发展 分享

责任编辑:辽宁省律师协会日期: 2024-11-29 阅读:692次

为推动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区域间行业交流与协作,汲取先进经验,2024年11月21日至23日,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副监事长于振森等一行5人,赴安徽省、合肥市律协,开展调研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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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下午,调研组受到安徽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周世虹、副监事长胡国杰等人热情接待,周世虹监事长向调研组详细介绍安徽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的队伍建设、监督职责履行及监督工作机构设置等情况。

11月22日上午,调研组赴合肥市律师协会座谈。合肥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林晓静、副监事长张鹏等人接待并参加座谈。林晓静监事长就合肥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工作制度、职能定位与作用、亮点工作等情况作介绍。希望双方能够加强沟通与交流,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分享监督技巧和应对策略,携手探索更适应行业发展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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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会上,调研组向两地律师协会监事会通报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的总体情况、监事会的对象与范围、监事会职能作用发挥和推进行业发展等相关情况。希望通过行业交流,相互分享探讨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共同促进行业监督工作的改革发展。

另外,调研组一行对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及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就律师人才培养、法治宣传及文化建设等相关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此次调研,两地监事会旨在就监事会自身建设与自我监督;监事会监督权的内涵与外延;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探索与创新;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难点与痛点等方面进行研讨。在交流互鉴中创新监督工作体制机制,以监督工作的新发展,共同推进辽皖两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