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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监事会会员事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分享

责任编辑:辽宁省律师协会日期: 2024-03-25 阅读:1,1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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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辽宁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监事会会员事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大连召开。主任孙雪峰,副主任凌卫星、苏立春,部分监事委员和非监事委员参加会议,省律协监事会秘书长王宽永列席会议。会议由孙雪峰主任主持。

凌卫星副主任介绍辽宁省律师协会组织架构、辽宁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监事会组织架构、辽宁省第十届律师协会监事长、副监事长工作分工、辽宁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监事会会员事务委员会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

苏立春副主任宣读并详细介绍解读了《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评议要点》《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会员事务委员会年度计划表》。

与会委员对《会员事务委员会监督意见出具原则》《会员事务委员会监督记录形式》等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初步一致意见。之后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等进行充分交流和讨论,并对会员事务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现场气氛热烈,充分体现了委员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王宽永秘书长对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和回应,表示会后将对委员们提出的建议进行汇总汇报,尽快落实完善监事履职配套机制。

孙雪峰主任对监事会会员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体委员必须要熟知《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评议要点》《辽宁省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履职评议量化赋分表》等制度的内容,认真履职,做好各项监督工作。二是要积极落实《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会员事务委员会年度计划》各项工作。三是要加强宣传,作好与理事会两专委及广大会员的沟通协调,协助两专委做好各项工作,增强广大会员的获得感和参与感。

在新的一年里,省律协监事会会员事务委员会将结合当前律师行业的形势,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职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质效,为行业的持续规范化、专业化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