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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召开绩效考核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分享

责任编辑:辽宁省律师协会日期: 2024-03-25 阅读:364次

2024年3月23日,辽宁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丹东召开。省律师协会监事长王恩群、副秘书长汪盛、监事会副秘书长曾祥辉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孙奎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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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明确了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职责,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修改稿)、《辽宁省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评议量化赋分表》、《辽宁省律师协会理事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年度评议工作流程》、《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安排》。

为夯实基础,落实责任,绩效考核委员会组成四个评议工作小组,由四名副监事长担任组长,由监事、非监事委员作为责任人,负责所对应评议的专门(专业委员会)。

会上,各参会人员围绕工作职责,从专门(专业)委员会报备材料的初步赋分、年度工作的评议赋分 、评议赋分标准、评议工作流程、《评议报告》审议、通报理事会等事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王恩群监事长就绩效考核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一是绩效考核委员会是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充分理解和支持两专委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具体的评议工作体现监督的时效和作用。二是在工作中应体现公平客观,各评议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赋分标准在认知和追求上体现一致化。三是把日常监事、非监事委员列席两专委工作的现场监督和年中、年末的评议监督有机结合,做好监督工作。四是绩效考核是监事会工作的新探索,在工作中应逐步完善工作规则,助推两专委工作健康发展。

省律师协会十届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全体委员28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