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监督促进我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成功举办监事工作培训班
2024年7月27日,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工作培训班在葫芦岛成功举办。省律师协会监事长王恩群,副监事长于振森、孙奎斌、吕云虹、林立峰、苏立春,副秘书长汪盛,监事会秘书长王宽永以及部分监事和非监事委员参加此次培训,培训班由于振森副监事长主持。
此次培训采用现场交流学习的方式开展,苏立春副监事长以“以高质量监督促进我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新一届监事会的工作规则体系,对《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财务与财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会员事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辽宁省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和《辽宁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等工作规则中有关监事会工作的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此次培训还重点加强了政治素质学习,梳理总结《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与“法治”相关的内容,印制给参训人员。苏立春副监事长带领参训人员就《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九部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条进行学习,组织和引领监事会紧跟党中央步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为助力我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培训班还听取了参训人员的建议和意见。于振森副监事长组织参训人员针对监事在行使监督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参训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大家对于发表监事意见的内容及尺度、绩效考核方案的改进、两专委开展活动应通知监事会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以及监事列席两专委活动应积极发表监事意见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王恩群监事长在培训结束时发表讲话,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是监事会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认真履职。大家在履职中要学会换位思考、人性化的监督,让理事会逐渐理解、接受监事会工作。二是监事会是优秀律师团队的组合,大家在工作中要运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希望监事会传承以往的工作作风及文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并行,有效监督,公平客观的发挥监督作用。
本次培训学风严实、纪律严明,为省律师协会监事和非监事委员提升了业务知识、拓宽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履职能力。通过学习,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工作的职责和要求,深化了对监事会工作的理解与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