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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十二城交流计划盘锦站圆满收关——“凝聚共识·同堂培训”活动特别报道 分享

责任编辑:辽宁省律师协会日期: 2024-11-21 阅读:318次

着眼落实“四方会商”机制要求,构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共同体,聚焦普遍关注的律师工作重点领域,辽宁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称省律协刑法委)瞄准把律师队伍打造成为公平正义的促进力量、经济建设的服务力量、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和谐稳定的维护力量目标,以“凝聚共识·同堂培训”为主题,推动开展“刑事辩护十二城交流计划”系列活动,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完善律师权利保障,着力把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律师队伍落到实处,更好地助力法治辽宁建设和全面振兴攻坚之战。2024年11月15日“刑事辩护十二城交流计划”第十二站——盘锦站,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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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得到了盘锦市司法局、盘锦市律师协会鼎力支持与配合。盘锦市政法委、盘锦市纪委监委、盘锦市公安局、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市司法局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到场参加。盘锦市律师界同仁及前述法律职业共同体同仁共二百余人参加本次活动,盘锦市律师协会会长侯德生主持活动。

盘锦市司法局局长王嘉宁局长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各界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他指出,举办这次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暨刑事理论与实务研究交流会,旨在通过跨部门、跨领域同堂培训这一方式,促进公安干警、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及律师之间深度交流,在刑事理论与业务实践中凝聚工作共识,统一司法办案理念和标准,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辽宁大学路军教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吴丹教授、辽宁大学赵丙贵教授进行授课。路军教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共同体视域下的刑法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关系》为题,系统阐述刑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紧密且动态的特征,这主要体现在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以及实践对理论的反馈与推动;吴丹教授以《职务犯罪辩护之重点:公职人员、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辨析》为题,提示不同部门法对于题述身份的不同定义,充分分析论证公职人员、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精准适用相关犯罪的具体罪名,将刑法理论有效运用于实践;赵丙贵老师以《刑法竞合问题及其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为题,指出厘清竞合理论是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要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以罪刑法定为原则,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提高司法效率。

盘锦市纪委副书记伏锦程、盘锦市公安局反恐专员韩东斌、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关春辉、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敏、辽宁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杨兴权为座谈嘉宾,展开圆桌座谈交流,省律协刑法委主任金洪智主持座谈。本场座谈交流会是刑事辩护十二城活动中唯一的一次五方会谈,各方从自身工作角色出发,以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为目的,坦诚、深入地交换意见、交流看法,一致体现了各尽其职、相互监督、联动协作,共同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一最大公约数。

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胡伟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十二城交流计划围绕着刑事辩护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碰撞,尤其盘锦站活动得到法律职业共同体各方的大力支持,对律师行业有着特别重大的启示。他对省律协刑法委以及我省广大刑辩律师提出五点期望:一是要加强宣传,传递律师行业自身建设正能量;二是要精准聚焦刑事法律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刑事辩护业务能力;三是要总结完善活动经验,形成宝贵交流成果;四是要建设固定交流机制和交流平台,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五是要长期坚持开展刑事辩护业务交流活动。最后,胡伟会长向所有组织、支持、参与十二城交流计划的各位领导和朋友们致敬,感谢大家对辽宁律师行业的支持与帮助。

“刑事辩护十二城交流计划”系列活动在开展过程中,获得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随着盘锦站的成功举办,本系列活动也完美收官、落下帷幕。“刑事辩护十二城交流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普惠全省律师为出发点、以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目标,不断创造交流平台与机会、不停发现省内各地刑事法律业务热点痛点难点、不懈服务于辽宁省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系列活动的顺利举办,离不开各单位以及广大律师同仁的支持。再次感谢盘锦市司法局、盘锦市律师协会以及过往十一站所在地市主管机关、律师协会对系列活动的有力保障。特别感谢盘锦市纪委监委以及盘锦市政法系统对本次活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