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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 分享

责任编辑:日期: 2024-05-17 阅读:442次

5月10日,丹东市召开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启动暨培训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丽君、律师工作科科长邹玉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官棠、元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于爽信、元宝区司法局局长曹莹、基层司法所所长,新入职律师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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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于爽信带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

 元宝区司法局局长曹莹宣读了《丹东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实施方案》。

 元宝区司法局广济司法所所长邹昌辉为新入职律师介绍了基层司法所主要职能和简要情况,并对他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分享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点体会。

辽宁万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于维晨代表新入职律师作表态发言。“作为新入职的律师,又恰逢辽宁振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有机会借助市司法局提供的实践平台,深入基层司法所,锻炼自身的能力本领,了解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不仅是对我们新入职律师专业能力的检验与考核,更是对我们自身成长成才的挑战与磨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五四青年节对青年寄语中提到的‘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作为新入职的律师更要系好第一颗扣子,努力成长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律师工作科科长邹玉峰强调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的几点必要性。一是司法行政创新发展的需要。此项工作得到局党组的高度肯定,我们希望通过试点,既锻炼律师队伍,让青年律师快速成长进步,又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优化,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促进。二是全市开展“四所一庭一部门”调解工作机制,需要基层司法所和律师的互相配合,为人民群众化解形成合力。三是青年律师成长成才的需要。青年律师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少,缺乏群众工作能力等特点,需要到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此次活动发现一些优秀青年律师人才,不断充实律师协会队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丽君就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要强化政治引领,探索律师服务基层治理新实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扎实开展好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夯实丹东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要明确目标任务,构建律师服务基层治理新模式。新入职律师要紧扣司法所工作职责和5项实践内容,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为基层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添砖加瓦。在提高律师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同时,推动司法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要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律师服务基层治理新质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准确把握“双向选择、结对帮带”的实践形式,落实好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各项任务。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工作日志、定期开展考核评估等方式,切实保障法律服务质量。同时要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我市青年律师培养和基层司法所工作实现双突破,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丹东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后,元宝区司法局组织新入职律师参观枫桥经验巷和“四所一庭一部门”工作室,全国模范调解员、金山司法所所长薛忠权同志针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此次试点工作将选派8名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一定专业水平、入职两年以内的青年律师深入元宝区5个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实践锻炼。通过引导青年律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践行人民律师服务理念,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和律师法律服务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攻坚之年打赢攻坚之战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