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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举办第十届东亚民法学术大会 分享

责任编辑:日期: 2024-12-12 阅读:14次

来源:法治日报

12月7日,第十届东亚民法学术大会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本次会议由辽宁大学、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辽宁省律师协会、日本私法学会、韩国民事法学会、台湾地区民法研究基金会联合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国内外23所高校共计50余名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参加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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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温世扬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作开幕致辞。辽宁大学副校长闫海教授、辽宁省律师协会胡伟会长分别作欢迎致辞。日本东京大学冲野真己教授、台湾辅仁大学刘春堂教授、韩国首尔大学金哉衡教授分别作代表团致辞。

本次会议主题是“人格权法比较研究”,设置人格权法总论、人格权侵害之非金钱的救济手段、人格权侵害之金钱赔偿及慰抚金、人格权之商业化四个单元的专题研讨。

第一单元的主题为“人格权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日本东北大学栉桥明香教授、台北大学助理林庆郎教授、韩国韩南大学高铁雄教授围绕规定人格权的立法方式、概念理解、性质、种类、法律保护、历史变迁等内容作主题报告。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人格权侵害之救济(非金钱的救济手段)”。日本东京大学桥本佳幸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温世扬教授、台湾大学颜佑纮副教授、韩国高丽大学崔宇镇教授围绕排除妨碍、回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人格权侵害的非金钱救济手段等内容作主题报告。

第三单元的主题为“人格权侵害之金钱赔偿及慰抚金”。台湾政治大学许政贤教授、北京大学刘凯湘教授、日本东京大学中原太郎教授代为神戸大学田中洋教授、韩国忠南大学高世一教授围绕作为人格权侵害救济手段的金钱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的体系定位、具体类型、裁判现状等内容作主题报告。

第四单元的主题为“人格权之商业化”。韩国明知大学金水晶教授、辽宁大学李岩教授、日本名古屋大学村田健介教授、台湾政治大学张韵琪助理教授围绕人格权商业化利用的法律构造、人格权商业使用权的转让与继承问题、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的侵害与救济问题、人格权的商业使用权限和表现自由的衡量问题等内容作主题报告。

会议闭幕式由辽宁大学法学院李岩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辉教授作闭幕致辞。日本东京大学冲野真己教授作为下届论坛主办方代表致辞。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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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为东亚地区民法学术思想的交流创造了宝贵机会,为人格权法的比较研究提供了一个高水平的学术平台,为人格权法实践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参考,推动了人格权法理论研究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