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值班律师作用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中国律师》2022年第7期
编辑:曹婧、李冬恺、邓天明
审定:李海伟、高凌燕
近年来,广大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在涉法涉诉信访值班、政府职能部门值班、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值班、刑事辩护全覆盖值班等工作中发挥作用。他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值班律师制度,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2019年司法部印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要求“健全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值班律师职责范围、权利保障、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措施”。
大力开展值班律师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指示的具体措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法律援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实践,对于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新时代里、新形势下,广大律师肩负起神圣的职责使命。
广大律师要坚守初心甘奉献,着力践行执业为民。我国律师队伍本质上是人民律师队伍,律师工作是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广大律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从事律师职业的初心和使命,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运用法律手段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大律师要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律师要主动到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开展法律服务,继续深化“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同心律师服务团”等面向欠发达地区的公益行动,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
广大律师要认真履行好法律援助职责。法律援助法明确规定了律师事务所、律师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广大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的主体力量,必须认真履行好法律援助职责,努力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更有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要切实加强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公益性律师调解服务,探索“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模式,不断扩大公益法律服务参与面,提高公益法律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