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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建暨律师管理工作会议 分享

责任编辑:日期: 2023-05-18 阅读:428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领导落实到律师行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5月13日,铁岭市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及律师管理工作会议。铁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共铁岭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沈丽,中共铁岭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铁岭市律师协会会长寿贺君,铁岭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罗丹,中共铁岭市律师行业党委、铁岭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各律所党支部书记、所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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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解读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司法厅印发〈辽宁省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 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实施意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司法厅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实施意见〉》。会议传达了全省律师协会惩戒会议精神及《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律师行业投诉处理规定〉》文件,并对近年来全市律师惩戒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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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就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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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2023年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和律师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把稳政治之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律师队伍,促进党建和所建深度融合;二是遵守职业道德,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压实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责任,加强律师队伍教育培养工作;三是服务社会发展,树立良好律师队伍形象,组织动员律师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助力铁岭经济社会发展。

铁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共铁岭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沈丽作重要讲话。她强调,党员律师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党员律师的思维理念和行动示范影响着律所的发展方向及服务对象对律师行业的整体评价。提高律所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党的领导落实到律所发展、律师行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要求律师队伍要强化政治引领、主动服务大局,自觉参与到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来,参与到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来。要深刻理解党建工作既是所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又是所建工作的政治保障这一根本遵循,要在党建引领的基础上,在开展法律业务的全过程中做到依法、专业、精准。要严格行业进入标准和考核机制,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既要严管厚爱,又要准确执纪。要善于总结已有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交流有利于律师行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方法、新途径,实现党建兴、业务兴、行业兴。